香港男子吴翰林与同性伴侣在伦敦结婚,返港后因在法律上无法被视为“配偶”,吴担心若自己在尚未订立遗嘱的情况下比伴侣先离世,伴侣将无法继承遗产。他因此申请司法复核,并在庭审中强调,无论同性还是异性伴侣,都应获得《无遗嘱者遗产条例》的同等保障。政府方面反驳称,所有市民均可订立遗嘱自由分配遗产,且不受性向所限。申请方则反驳,市民可能有种种原因未立遗嘱,因此需要条例的保障,不应差别对待同性伴侣。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就此案颁布判词,裁定申请方胜诉。法官周家明指出,给予同性伴侣相同的遗产继承权,既不会影响传统异性结缔,也不会影响政策执行。周法官认为,条例的确对同性及异性伴侣做出了差别待遇,这些差别待遇属于不合法。